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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8-00014
规范性文件
2018-01-04
个政办发〔2018〕2号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个旧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个旧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个政办发〔20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城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盘活个旧市国有资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经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市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个旧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永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庭富  市财政局局长

          赵正田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李雯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剑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建龙  市农业局局长

  张  勇  市教育局局长

  李  旭  市人社局局长

  白世文  市文广局局长

  王卫民  市卫计局局长

  曹  耀  市城区办主任

  杨  睿  市工信局副局长

  田  永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泽伟  市公安局副政委

  刘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卫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建伟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卫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临时抽调。

  二、工作职责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国有资产划转相关工作督查。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国有资产划转接收及后续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国有资产划转的监交工作;其他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进行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需提交领导小组审定事项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资产划转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调整变动,由接替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