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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17-05460
政策及解读
2017-07-31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告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告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的规定,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进行2017年度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定点资格申请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达到申报条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二、申报条件

按《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规定办理。

三、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请医药机构在2017年9月1日—30日内,将申请材料报个旧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审核,申报资料不齐全,超过规定报送时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实、字迹清晰,并附上目录,标好页码范围(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6)。

(三)联系人:谭伟,咨询服务电话:0873-2143490。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08月01日